近代沂蒙社会中,有一大批历史人物积极传承和践行儒家的孝友、忠贞、济世安民等思想,为保卫中国的领土完整和社会的安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为国为民、杀身成仁
在中国近代史上,有一批沂蒙优秀儿女为了维护民族尊严和人民利益,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充分体现了沂蒙人民的高风亮节。
(一)左宝贵血洒平壤
左宝贵(1837—1894),字冠廷,回族,费县地方镇(今属平邑县)人。家贫,父母早亡,兄弟三人孤苦无依,以修补旧鞋为业。后左宝贵带着两个弟弟离家去南京谋生。清咸丰(1851—1860)初,应募入清军。后转战大江南北,与太平天国、捻军等作战,因战功显著,先后被任为守备、游击、副将,并加总兵衔。光绪元年(1875年)春,奉命驻防奉天、吉林两省,此后,左宝贵率师与部分农民起义军作战,并同时剿灭了一些土匪流寇及其他为害社会的地方势力。在这一过程中,左宝贵并非一味杀戮而是在擒其首领之后,对其余人开诚布公,予以自新之路,促其归降并资遣还家。
光绪十五年(1889年),左宝贵被补授为广东高州镇总兵,仍留驻东北,他在治军讲武之余,大兴文教卫生事业。在营口海神庙、沈阳练军公所及南北寺等地设大、小义学多处。左宝贵拨给这些学校经费,公务之余,他亲去这些学校,考问诸生学习儒学及其他课程的情况,“循循然有儒士之风”(《费县志》卷十《人物•左宝贵》)除外,又设栖流所(收容站)、育婴堂、牛痘局、字纸局、同善堂等;以应对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左宝贵又遵照儒家重视民生的思想,着手解决奉天以西数州县水患问题,命军队筑堤防备水灾。左宝贵的这些举措,无疑体现了儒家治国的若干思想,或说这是他对儒学的践行。
光绪十七年(1891年)左宝贵因功被赏头品顶戴,并穿黄马褂。光绪二十年(1894年)五、六月间,日本发动了大规模的侵略朝鲜与中国的战争,清政府被迫应战,于是左宝贵奉命率师去朝鲜抗击日本侵略者,
在调左宝贵入朝的同时,清政府还调动了其他军队从陆海两路入朝鲜。至七月上旬,集结于平壤的清军已达万人。而当时侵入朝鲜的日军仅一个混成旅团。军队数量对比,有利于清军。因而光绪帝下诏令清军日夜兼程,直抵汉城。但李鸿章畏首畏尾,反对“躁进”,失去战争的主动权。此时日军却大举增兵,在占领汉城等军事要地后,又绕道直扑平壤。清军不但失去主动权而且李鸿章指挥失宜,他命谎报军情、贪生怕死的直隶总督叶志超为平壤备军统领,叶志超力主逃跑,更使清军人心涣散,士气低落。
左宝贵为国捐躯后,清廷按例进行了优恤,谥其为“忠壮”,遣官致祭,入本籍及阵亡地昭忠祠,并付国史馆立传,使其英名与事迹传之不朽。
与左宝贵同时殉国的还有费县人杨建春等。
(二)王者宾宁死不受辱
王者宾,字寅谷,莒县人。同治庚午(1870年)科举人,后以知县任用,暂住通州待命。后来发生了“八国联军”攻占北京,慈禧太后与光绪帝逃到西安的事变,他对此十分气愤,说:“主忧臣辱,主辱臣死,而况为夷辱耶!”(意思是,君主有忧患,就是臣子的耻辱;君主有耻辱,臣子就应该为自己未能排除耻辱而死,更何况我们现在是受到西方侵略者之辱,我们更应不惜身死以表示抗争。)不久,他投通州北河而死。王者宾之死虽然有相当浓厚的愚忠色彩,但他仍然体现了儒家宁死不屈、杀身成仁的精神。
(三)谢蓬山为保护学生而献身
谢蓬山,字一峰,莒南十字路人,山东省立第五中学(今临沂一中)毕业生。自幼受儒学“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精神的影响。由于家庭十分贫寒,在校学习时,“常减食以充学费”(《重修莒志》卷六十一《人物六》),但“学绩最优,课艺多刊布为诸生式”(同上)从五中毕业后,考入湖北武昌高等师范学习,终因家贫辍学,后到许口镇高等小学任教。1922年夏,有一大股土匪袭击许口镇,并窜入学校劫掠年幼的学生为人质。
谢蓬山的事迹表现了儒学所具有的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和关爱他人的崇高精神,今日瞻读仍觉感人至深。
(四)王春芳见义勇为
王春芳,字芬如,临沂县义堂人,为监生,少慷慨有大志。光绪十六(1860)年,当地有土匪啸聚,四处抢掠。王春芳督促乡邻严加防备。当他听说在村南有人被土匪围困时,即不顾危险率领众人前往营救。在混战中,王春芳不幸中枪倒地。众人赶紧将他抢救回家。王春芳说:“我快死了,不要管我,追土匪要紧。”说罢溘然而逝。
为了表彰王春芳的见义勇为精神,临沂县和沂州府官员皆给予抚恤,山东巡抚为之题写了“勇果好义”的门额。
二、孝事父母,友于兄弟
受儒学孝悌思想的熏陶与影响,近代沂蒙社会中,孝友成为一种普遍的风气,涌现出许多孝友典型,各县方志多有记载。
李清基很小时候就死了父亲,他对母亲十分孝顺,他做事时总是先揣摩透母亲的心意,然后去做那些母亲希望做的事。因而,他的孝名远播。李清基的两个族孙李魁元、李宗德也很有孝名。
李魁元的父亲年五十而鳏居,魁元尽心侍奉他长达四十年,无论是天寒地冻,还是酷暑炎夏,他始终未远离父亲,以便及时伺候。李宗德的父母皆瘫痪在床,他每天都要早起侍候父母洗刷、如厕,然后早飡。安顿好父母后,再到街市上去做小本买卖,赚些蝇头微利,以维持生计。在父母死后,他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置办棺材,只好卖身为奴,将得到的钱买了棺材,埋葬了父母。每到父母忌日,他哀痛不已,因而乡人皆很敬重他。
蒋鸿音为人至孝,母亲生病时,总是不离母亲身侧。母食则食;母不食则泣,晚上一直守候在母亲身边,彻夜不眠,这样过了几个月,母亲死后,他十分悲伤,竟想以身殉母,幸受到亲属及乡邻的阻止,未那样办,但亦自此病卧不起,几个月即逝去了,年仅24岁。其弟蒋鸣义,也像哥哥一样,悲痛不已,23岁即因哀伤过度而终。人们称他们为蒋氏两孝子。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蒋氏两孝子的孝亲行为是应充分肯定的,但他们缺乏理性,忘记了儒学主张的人的社会责任问题,人不仅仅是为自己的父母而活着,还应该努力做到安人济世,给更多的人以帮助。因此,在父母逝去之后,以顺便节哀为好。
石清階,临沂城人。对父亲和继母十分孝顺,对继母所生的三个弟弟亦很友善。三个弟弟成家后,因无力赡养父母,清階即独自奉养父母。有弟弟病故,清階亦竭力予以帮助,使之妥善安葬。
尹廷玉,沂南青驼寺人,事母至孝。母病,他奉侍周至,衣不解带者数年。母死后,他哀毁尽礼,每天夜里都到母亲墓前祷告,风雨无阻。
王擢庸,苍山兰陵镇人。事父母至孝,父母殁后,他都是庐墓三年。三年内不茹荤腥和酒水。他死后,其子王恩兆亦庐墓三年。
赵汝清,家本贫寒,为人至性。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遇到灾荒,他为了照顾父母,把菜园卖了,使父母能像往常一样吃到美食。而他和妻子却在背地里吃糠咽菜。
李垺,莒县东部人,太学生。为人至孝,在父亲病重时,他呼天喊地地进行祈祷,又按当时的说法,割下一片大腿肉作药引给父亲治病(此即所谓“割股和药”,实无科学根据)。李坪的儿子李继藻亦为太学生,继承孝友家风。父母死后,曾庐墓三年,每次吃饭都要进行祭奠,无论酷暑严寒,从未间断。到其八十多岁时,自己因年老体衰已无法到父母墓前,使命令子孙代自己到父母墓前祭奠。
张华廷,莒县井邱人,岁贡生,侯选训导。年少时父母去世,多亏兄长的照顾,才长大成人。在兄弟分家时,一切田地财产,惟兄长选择,自己一点也不计较多寡好坏。对母亲十分孝顺,自己常以青菜充饥,而对母亲的供给却从来不缺“甘脂”。他在乡中授徒,经常把所得钱物送给乡中的贫困者,因而威信很高。
邴宛麟(181—1911),字子骏,号卧云,又号耕云,莒县人。《重修莒志•孝友》载:“以绘事鸣于时,善山水.人物.罗汉,获者皆宝之。”邴宛麟为晚清山林派画家。邴宛麟年少时父母双亡,其兄邴吉亭把他抚养成人。他亦像对待父亲一样对待兄长。在他60多岁时,邴吉亭有病,他日夜不离兄侧,问寒问暖,亲自熬药侍奉。兄死后,他哭得十分痛心,两眼都肿了,其他人看到这种情况,也感动得流泪。
潘锡龄,莒县城北人,州学的学生,天性孝友。父亲病故后,他直哭得两眼流血,不思饮食,决意以身殉父。他的二哥开导他说:“我与你共兄弟五人,大哥早就患心脏病,难以理事;四弟英年早逝,留下一个孩子。小弟年龄很小。现在母亲需要照顾,弟侄们也不能自立,但真正能干事的只有我们两人,你如果再随父亲而去,这些事怎么办呢?”潘锡龄听后,幡然醒悟,决心好好活下去。他为父亲庐墓三年后,即着手教育弟侄,并为他们延请名师,族中的贫寒子弟约有数十人,也随来就学,他皆为之准备了学费,不再向个人征收。他的小弟岳龄和侄子后来皆入太学学习,并皆学业有成。
全应旗是州学的学生,为人至孝。其父长期卧病,他衣不解带者数年,亲自为之煎汤熬药,从不懈怠,父亲病终时,他的哀痛胜过常人,他对哥哥在数十年中一直尊敬有加,兄弟问从未产生龃龉。
孙继宗,家庭贫寒,全靠种地为生,但对父亲十分孝顺,每顿饭都要具备酒肉,而自己从来不沾酒肉。有一次,父亲特地要他吃自己吃剩的肉,孙继宗吃后大吐不止。当时父亲认为他真的不能吃肉,所以此后,每顿饭都把肉吃光。其他人也认为孙继宗不能吃肉。后来父亲病故,孙继宗守孝三年后,吃饭菜和别人没有什么差别。这时大家才明白原来孙继宗为了让父亲吃好,自己故意不吃肉的。
张淇,家贫,8岁时,父亲外出不归,他只好给人家放猪,以挣口饭吃。主人家每次供给他的饭菜,他都是只吃一半,留下一半带回家去给母亲吃。
三、扶危济困,为善乡里
近代沂蒙地区、许多士人积极继承与弘扬先秦儒家提出的济世安民的思想,在他人遇到危难或整个社会发生灾荒、变乱时,能以一己之力扶危济困、救助他人,在历史上写下了绚丽的一页。
李典绪,日照人,岁贡生,为人以孝友闻名,又崇尚义气,乡邻有急事,必予以周济帮助,遇到荒年,总是把粮食借给穷人,遇到邻里有争讼者,总是予以调解,使之消融矛盾,化解纠纷。捻军进攻沂蒙地区时,他率领众人到山中避难,因人多,一时发生了饥荒,他首先带头拿出多余的粮食分给无食者,这样才保住了避难群众的生命。他死后,群众自发为之立碑纪念。
厉贯一,日照人。幼年丧母,生活贫寒,长大后一直十分孝敬父亲。与兄分家时,把好地让给兄长。有本族的一个男孩,无依无靠,他即收养教育,使之成人。乡中有因生活困难,无力婚娶者,他尽力予以资助,即使因此而造成自己家中困难,他也毫无怨言,他还经常为乡邻化解纠纷,使邻里和谐相处。
许珹,日照人,对父母十分孝顺,平日读书做学问,不大过问其他事情,里中的青年学子多出他的门下。他对中医很有研究,善于治疗各种病症,从来不向他人索取报酬。有时遇到予以重金者,他坚决辞谢。直到晚年,他双目失明后,仍有许多人前来问诊。
全克载,费县人,太学生。幼年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在他成人之后,经过辛勤的努力,家境逐渐丰裕,他便开始了救助他人的工作。他有三个外甥,年幼丧父,他便把他们收养到家中,抚之无异于亲生。村东南的涑河,每到夏季,洪水暴涨,两岸便断绝了交通。于是,他决定发动众人集资修桥,他首先捐出一千余缗,带动了大家,人们纷纷慷慨解囊,有个姓孟的穷人,因过于困难,想把妻子卖了。全克载知道后,便赠给他一大笔钱款,解决了他的困难,并敦促其夫妻和好。
全应旗,除以孝友闻名外,亦有扶危救困的美德。他的私塾老师王焕章到省城参加乡试,不幸染病身亡。当时全应旗也在参加这次乡试,但他为了办理老师的后事,毅然放弃了这次应试的机会,亲自把老师的灵柩送回其家。咸丰辛酉(1861)年,国内局势混乱,太平天国起义、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一些土匪乘机起来作乱。全应旗率家人到沂州城避乱,平定土匪后,他回到费县,看到村落为墟,附近十几个村庄的房屋全部毁于兵火,父老无处可居。他原有山林松树数千株,于是决定全部献出,以供乡亲们建房之用,他说:“乱离之后,得生全幸矣,木奚惜!”他请乡亲们去伐树,以盖房,结果数千株树全被伐光,他没有向任何人索取树款。乡邻中有一个叫马安的人,家中数世单传。但在马安成年后,因家贫,无力婚娶。全应旗知道后,即赠给他一笔钱,使之娶妻生子。
陈廷辅,费县人,为人好善乐施。他的侄子八岁时丧父,他对之视如己出,关怀备至,将其抚养成人。其从弟亦幼年丧父,孤苦零丁,陈廷辅便把他接到家中抚养;后又为之延请塾师教读,后来这位从弟成为廪生。
杨孝凤,费县人。在与兄分家时,把好地全部让给兄长。清咸丰(
董继志,费县人,长期在郯城县设教。郯城人于腾,幼年家贫,继志劝他读书,不收取学费,于腾的父亲不大同意,继志再三劝说,又接济了他家一些财物,于腾的父亲才同意让孩子读书。经过几年的教育与于腾的努力,于腾逐渐有了点名气。董继志又把于腾推荐给一些名儒。后来于腾考中进士,任四川铜梁县知县。人们都认为这是董继志的功劳。
朱永元,费县人,为人好周急济贫。同村某人借他的钱经商,先后借了五百两白银,后来因赔本不能偿还,朱永元即表示不用再还了,并当即把借据烧毁。还有一个亲戚,因家贫不能娶妻,朱永元即出资为之完婚,并为之买地二十亩。还有一些学生无钱参加科举考试,朱永元即出资帮助,类似的事很多,朱永元因之受到乡人的称赞。
李智锡,费县人。少年丧父,对母亲以孝闻名。其从兄弟,家贫。李智锡即为之购置土地等家产,又为之延师教读,对他就如同胞兄弟一样。李智锡看到族人中有一些人死后无地可葬,于是捐地数区,以供这些人安葬。有一年遇到饥荒,有人把一个三岁的女孩扔到路上,他即把女孩抱回家,呵护有加,抚育成人,又为择婿,帮其完婚。还有一个寡妇抱着一个八个月的孩子讨饭,因经常挨饿,要母子一起投井。李智锡知道此事后,即出资赡养。几年后又让那个孩子与自己的子孙一起读书,后来,那个孩子因学习成绩优秀,成了州学的高材生。
李泮林,费县人。清咸丰年间,国家多事,内忧外患频仍,一些土匪亦乘机而起,抢掠人民财产。李泮林即出资修筑堡寨,保护乡邻。又曾出资二千两以助军饷,施给贫农三百石粮食,以维持生计。土匪平定后,广大农民种田无牛,李泮林又出资二千串为贫民买牛。后来这些贫民有了钱,把买牛钱还给他后,他又把这部分钱转到费县崇文书院,以作为那些贫苦学子的伙食补贴。李泮林的这些作为深受到当地群众的赞许。
四、精研儒学义理,提出谠议嘉谋
近代时期,沂蒙地区对儒学的传承,还表现为一些有识之士能够精心研究儒学义理,提出了若干谠议嘉谋,对于人们的修身、齐家、治国都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在这方面有影响的人物有:庄予桢、庄清吉、庄陔兰、李凤书等。
庄清吉(1864—1914),字绍尹,号一泉,费县诸满村人,清光绪戊戌(1898年)科进士,点翰林,曾支持戊戌变法,后任直隶柏乡县知县。他自幼学习儒学,对儒学义理有较深的理解,能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发挥。流传至今的《庄清吉会试中式硃卷》则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如对“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论语•里仁》)一题的回答,对“礼”“利”与“和”的关系作了较好的分析说明,指出为政者一味追求私利,不但无法治理所辖之地,而且还会祸及子孙。
对“不诚无物”一题的回答,也达到了较高水平,对儒学义理的基本概念之一的“诚”作了较好的分析说明。儒学的“诚”实际讲的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问题。《中庸》曰:“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就是说“诚”在事物发展中特别是人的实践中的作用。但是,“诚”既然是属于主观能动性的范畴,因而必然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不诚无物”,在有些时候是“诚亦无物”,如旧时代的农民天旱求雨时,三拜九叩,虔诚有加,但老天爷仍然不下雨。对于这一点在讨论儒家的“诚”时是必须看到的。
庄陔兰(1872—1946),字心如,又字渚山,号春亭,今莒南县大店镇人。清光绪甲辰(1904年)科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国史馆协修,侍读学士。后东渡日本,加入同盟会,辛亥革命后,任山东省议会副会长、国会议员。其前期对儒学有相当深的研究。《庄陔兰会试中式墨卷》三篇策论,即《周唐外重内轻,秦魏外轻内重,各有得失论》《贾生五饵三表之说,班固讥其疏,然秦穆公用以霸西戎》《北宋结金以图燕,南宋助元以攻蔡论》,在这三篇策论中,能用儒家治国理论,分析论证历史上的治国得失,并为当时执政者处理内政外交提供借鉴。表现了近代以来,士人继承和发挥经世致用的精神,重视实际问题解决的良好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