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P手机版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民俗文化

沂蒙生育礼俗文化研究--以苍山为例

时间:2014-6-14 21:33:21  作者:周元侠  来源:  查看:4653  评论:0

中国人一向非常看重子孙后代的延续,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与中国传统的宗法制度密不可分。宗法制度的本质是家族制度的政治化,因此宗法制度非常看重家庭在社会和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家庭的重视不仅意味着维持整个家庭、家族的稳定状态,还包括繁衍和培养继承人,以便将来能够守住家业,壮大家族势力。实际上,人类的繁衍不仅是宗法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从人类发展历史来说,人类的繁衍是维系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首要问题。恩格斯说:“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种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当地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1]由此可见,人类的繁衍在人类自身乃至整个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各种不同文明的发展历史中,如何对待人类自身的繁衍一直是社会的重要问题,换言之,一个社会的生育礼俗在本质上也是社会文明的表现形式,看似普通的生育礼俗能够折射出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在中国历史上,礼制在周代已经达到异常完备的程度,孔子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这表达了孔子对周代礼乐文明的仰慕之情。《仪礼》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相见礼、饮酒礼、冠礼、婚礼、丧礼、祭礼都有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不仅对后世中国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对东亚文明圈的礼仪习俗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然而,在《仪礼》、《礼记》中谈及生育礼俗的礼仪非常少,甚至没有像冠、昏、丧、祭那样单列条目进行阐述。这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非常有趣的现象。众所周知,中国传统文化一向看重生命的延续以及新一代接班人的培养,但中国传统礼仪却没有对新生命的诞生和养育给以专门的阐述,这似乎不合常理。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矛盾的现象?或许因为生育与性行为紧密相连,使得生育礼仪难与冠礼、婚礼相提并论,又或者传统观念认为生育过程中的孕妇与新生儿都是不洁之身,不适宜写入神圣严肃的礼仪经典之中。这种现象的确切原因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古人对与生育有关的行为无疑带有一种复杂的心态,持有一种神秘难言的认识。在现代社会中,我们通过观察民间的生育礼俗仍然能够体会到古人或显或隐的生育观念,比如民间普遍采取的祈子活动表达了传统中国人对后代的热切盼望;在怀孕期间民间普遍存在的种种禁忌表达了传统中国人对于孕妇和胎儿健康状况的渴望和担心;在婴儿出生后,民间举行送米糖、满月等仪式表示整个家族逐渐接纳新生儿成为家庭成员,等等。虽然这些禁忌和仪式往往无人能解释清楚原因,但是这些行为都表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对生育行为的理解。下面就以苍山县周边的地域为例,从孕期礼俗、产期礼俗、养育礼俗三个方面论述现代社会中民间所流行的生育礼俗。

一、孕期礼俗

民间一般把怀孕看作新婚夫妇之间非常自然的事情。一旦一对新人步入婚姻的殿堂,那么他们得到最多的祝福通常是“早生贵子”,这种愿望不仅体现在参加婚礼的宾客口头上的祝福语中,而且蕴含在婚姻仪式的每一个环节当中。在婚礼上,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都在祝福新婚夫妇“白首偕老”、“早生贵子”,似乎新生命的降临才是婚姻的最终目标。婚礼结束,少则一月,多则三五月,新娘面临的最多的问题往往是“是否有孕”,倘若没有身孕,双方家长甚至邻里乡亲便会出谋划策,千方百计地采取各种手段,去医院看医生自然少不了,同时各种科学无法证实的祈子仪式也不可避免。可以说,为了能够尽早看到新生命的降临,左邻右舍、亲朋好友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1、祈子

山东民间普遍信奉泰山娘娘,也叫泰山奶奶。建国前山东各地都有奶奶庙,或称娘娘庙,主要供奉泰山奶奶。泰山奶奶,亦称泰山娘娘,在道教神仙中称为“碧霞元君”,又称“天仙圣母碧霞元君”,又称“东岳泰山天仙玉女碧霞元君”。泰山奶奶有很多封号,其中送子娘娘是其尊号之一。在大多数人们的心目中,送子娘娘就是泰山奶奶。在奶奶庙中,泰山奶奶塑像旁边的一个女侍通常怀抱婴儿。关于泰山奶奶有多种传说。一种传说泰山奶奶是东岳大帝的女儿,与东岳大帝一起住在泰山上另一种传说泰山奶奶是黄帝的七女之一。黄帝在泰山建岱岳观,派七个女儿在此修炼,其中一位叫“玉女”的女儿修行得道,成为泰山神,所以碧霞元君又叫“泰山玉女”。又有一种传说在泰山脚下有一位老奶奶,她在十五岁时遇见一位神仙传授道术,她学会后利用道术拯救了很多人,后来潜居泰山黄花洞修炼金丹,炼成金丹后服而成仙,于是成为了泰山女神,因她是一位老奶奶,所以碧霞元君又称“泰山奶奶”。这些传说无论差异多大,关键词都少不了“泰山”、“奶奶”、“神仙”等词语,可见泰山奶奶的女神仙形象是确定无疑的。人们向神通广大的女神仙祈子比向男性神仙祈子更符合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和普遍心理。在广大民众的心目中,泰山奶奶作为女神,不仅具有送子功能,而且能够保护儿童一生平安。因此,民间妇女对泰山奶奶信奉尤笃,不仅泰山有庙,而且各府县、甚至村庄都建有供奉泰山奶奶的奶奶庙。

除明确供奉泰山奶奶的奶奶庙外,也有供奉其他女神的庙宇,被称为娘娘庙。如,据《临沂县志》载,在县城西二十五里有艾山神祠,“建于宋元丰时,本祀山神及神夫人,后讹为柳毅龙女,俗呼为娘娘庙,即以名村,有会。”(《临沂县志》卷四)这里的娘娘庙虽然供奉的是艾山山神,但当地人称之为娘娘庙,其用途大致与供奉泰山奶奶的奶奶庙相似,无论娘娘庙还是奶奶庙对于普通民众来说都是求子保平安之所。据《续修临沂县志》载,每年三月十五日是娘娘庙的庙会之日。无独有偶,据《郯城县志》载,三月十五日也是长城保奶奶庙的庙会之日。如此看来,来自四面八方的已婚妇女每逢庙会之日,在逛街游玩之余,到娘娘庙烧香祈子应是非常自然的事情,至于娘娘庙、奶奶庙供奉的究竟是泰山奶奶还是某位山神,对于祈子的妇女来说并不重要。

不仅在各县城中有娘娘庙、奶奶庙,在较大的村子往往也有奶奶庙,以便于满足当地妇女的祈子心愿。据《涌泉村志》载,涌泉村在建国前就有奶奶庙,位于村子的西北角。庙宇座北朝南,供有泰山奶奶的塑像。婚后不育的妇女,在婆婆或其他女性长辈的陪同下,到送子娘娘神像前烧香磕头,祈祷布施,然后从神像上偷偷拿一个小泥娃娃,揣在怀里,口中念叨着“跟娘回家”,头也不回地跑回家,把泥娃娃藏到床上,这就是“拴娃娃”。如果将来怀孕生了孩子,就要到娘娘庙还愿,多买几个小泥娃娃放在送子娘娘神像上,供其他妇女来拴。[2]

现在鲁南地区原有的庙宇基本毁坏,但是人们对送子娘娘、泰山奶奶的信仰并没有从心中抹去。尽管没有了娘娘庙的有形建筑物,但民间仍然流行就近到娘娘庙的旧址烧纸祈子。另外,由于泰山在山东省中部,交通便利,有条件的妇女也可以直接去泰山“押子”,即在大树枝上压石头。“押子”是较为普遍的祈子方式,据《山东省志》载:“押子一般是在有庙会的山林里的柏树枝上(柏枝谐音‘百子’)放一块石头,以祈得怀孕生子。泰山前后的斗母宫、灵岩寺周围的柏树上,几乎棵棵上面都押着石头,逢庙会日,祈子者选择一棵大柏树,烧纸礼拜,把石头或石蛋放到第一个枝杈上,礼仪即告完成。有的在大石头上再放小石块,三层四层,呈宝塔形。”[3]据说到泰山上“押子”能生男孩,如果在大树枝上压两块石头,能够生双胞胎。由于现代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普遍要求一胎制,如果能够通过“押子”的方式生双胞胎,这对普通百姓非常有诱惑力。押子不能简单地看作是人们的迷信,实际上,押子这种祈子方式是古代石祖崇拜观念的延续。

无论是到奶奶庙祈子还是去泰山押子,一般是久婚不育的妇女采取的祈子方式,往往由已婚妇女的家人借着庙会、游玩等名目悄悄进行,一般不会大张旗鼓、大肆宣扬。与这种遮遮掩掩的祈子方式相比,更为普遍的祈子仪式广泛隐含在婚礼中。从某种意义上说,祈子就是婚礼的主题之一。众所周知,类似“早生贵子”这样的祝福语早已是婚礼上的陈词滥调,除了宾客的祝福之外,婚礼上所用物品以及各种仪式无不透露出双方家族的祈子愿望。

结婚双方的家庭为新人准备的新婚用品广泛体现了祈子的愿望。双方家庭都要准备新被褥,被褥的四角钉上红枣、栗子、染了五颜六色的花生等。在婚礼当天,这些枣、栗子、花生等会被小孩一哄而抢。其实,枣、栗等谐音“早立子”,象征着早生贵子之意,同时因其五颜六色好看又好吃,必将吸引顽皮孩童的疯抢,这对主人来说似乎预示着早生贵子的好兆头。再比如,在鲁南地区,在新娘陪送嫁妆中,必有尿壶,俗称“小罐”,传说是“子孙罐”。在结婚当晚,新人喝过交杯酒之后,新郎的嫂子和小姑子一起拿着小盆、小罐前来贺喜,边扔边唱“床前扔小盆,来年抱小侄;床前扔小罐,来年生个宝贝蛋”。显然,婚礼当中的祈子意图可谓光明正大、毫无顾忌。

在婚礼的诸多仪式上也蕴含了祈子愿望。比如新郎在结婚前一晚必须找一个男孩,一般是新郎的晚辈如侄子、外甥等,在铺好的新床上陪床,俗称“滚床”。“滚床”习俗在全国各地普遍流行,这是祈求新娘将来能生个儿子,继承家业。再比如,在婚礼当天,新娘一到新郎门口,婆婆或者公公走到花轿(婚车)前,敞开衣襟,飞快跑回家,口中念念有词。通过这种仪式形象地表达了公婆希望尽早抱孙子的心愿。

除了婚礼上的祈子仪式外,在某些特定的喜庆节日里,人们认为各路神仙也会参与人间的喜庆仪式,所以这时正是祈子的好时机。不过祈子仪式往往隐含在节庆仪式中,甚至不为当事人所发觉。比如在大年三十家家户户贴年画,大多新婚夫妇的家庭中通常要贴这样的年画: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抱着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鲤鱼,男孩象征子孙绵绵,鲤鱼多子,象征多子多福。这一常见年画表达了祈子的传统习俗。另外,正月十五有添灯、摸钉的习俗,这是祈望新的一年里能够添丁。在八月十五,妇女则有拜月祈子的习俗。

在鲁南地区,尽管人人盼望早生贵子,但都很忌讳未婚先孕,未婚先孕的新娘被称为“上床女”、“进门女”、“进门子”,免不了遭受人前人后的指指点点。俗话说“进门女,妨到底”,意思是说未婚先孕对未来家庭会产生不利影响。虽然现代人的婚姻观念比以前开放,但未婚先孕对传统家庭来说仍是不光彩的事情。

2、有喜

怀孕俗称“有了”、“有喜了”、“有身子了”。已婚妇女一旦有了呕吐、嗜酸、食欲减退等“早孕反应”,俗称“害喜病”、“害病”、“闲饭”,家里人便知道新媳妇怀孕了。在过去挣工分的年代,新媳妇纵然有了身孕,也要照常工作,甚至下地干重活。如今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两个家族都会很重视孕妇的起居生活,孕妇的公婆以及父母都会细心呵护孕妇,尽量不让参与劳动。而在饮食起居等细节上,也有很多讲究。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只要是孕妇想吃的食物一定想办法让她吃到,据说如果吃不到,胎儿眼里会长“萝卜花”。在以前物资匮乏的年代,孕妇的要求往往很难满足,也没有多少婴儿的眼睛里长出“萝卜花”,可见这种传言有点危言耸听。不过怀孕期间要尽量满足孕妇的口味,确实有一定科学根据,因为孕妇在怀孕期间口味的变化,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胎儿的需要,所以尽量满足孕妇的需求也就间接满足了胎儿的需求,这对母子二人的身心健康都有好处。

按照民间传统,孕妇的饮食有很多禁忌,如兔子肉不能吃,吃了兔子肉容易生出豁嘴(兔唇)的孩子;公鸡肉不能吃,吃了公鸡肉,生的孩子可能是夜啼郎;螃蟹不能吃,吃了螃蟹,生的孩子嘴可能会吐沫;辣椒不能多吃,吃多了辣椒,生的孩子火气大,烂眼边子。姜不能吃,生的孩子可能长有六个指头。诸如此类的饮食禁忌用现代科学的眼光来看无疑是无稽之谈,但向来为民间普遍遵循。其实这些饮食禁忌是对中国传统医学理论的一种运用,体现了中国传统的中医思维模式。

古人认为,孕妇的饮食禁忌有:“麋脂及梅李于若妊娠妇食之令子青盲,妇人妊娠不可食兔肉、山羊肉及龟、鸡、鸭,令人无声音,梨令人寒中,产妇亦不可食,妊妇食姜令子余指。”[4]又有:“儿在胎日月未满,阴阳未备。腑脏骨节皆未成足,故自初胎迄于将产,饮食居处皆有禁忌:妊娠食羊肝,令子多厄;妊娠食山羊肉,令子多病;妊娠食驴马肉,延月;妊娠食骡肉,产难;妊娠食兔肉犬肉,令子无声音并缺唇;妊娠食鸡子及干鲤鱼,令子多疮;妊娠食鸡肉糯米,令子多寸白虫;妊娠食椹并鸭,令子倒出心寒;妊娠食雀肉并豆酱,令人满多(左黑右干)黯黑子;妊娠食雀肉并饮酒,令子心经情乱,不畏羞耻;妊娠食龟令子短颈;妊娠食冰浆绝胎。”[5]分析以上饮食禁忌,可见古人对孕妇饮食和胎儿成长的关联认知,实际上是一种类比思维方式,在人类学上称为“交感思维”。从这种思维出发,古人由某种食物具有某种特性,从而推断出如果孕妇吃了这种食物,胎儿就会像这种食物一样长出某种特性。而这些特性往往是不正常的、不好的品性。无论这些禁忌是否科学,传统禁忌的初衷无疑都是为了胎儿更加健康地成长。

孕妇不仅在个人饮食上被严格限制,而且在社会活动上也被严格限制。由于孕妇常被称作“双身人”、“四眼相”,所以在她们的起居往来过程中,对人对己都有许多禁忌。比如孕妇不能出现在婚礼、丧礼上。传统观念认为,孕妇会克新人。据说如果孕妇看了新房,新娘子日后不是克夫守寡,就是丧子绝后。所以孕妇碰上婚礼,最好避免与新娘照面,免得对方不快。孕妇如果参加丧礼,对孕妇及胎儿可能带来伤害,这种观念大概与传统的鬼神感应观念有关。传统观点认为,丧礼是鬼神出没的场合,孕妇中的胎儿尚未长成人形,很容易受到鬼神的影响,造成不良后果。所以孕妇尽量不参加丧礼,如果是不得不参加的丧礼,孕妇在腰间系一条红带子,有驱邪的功效。从现实角度考虑,禁止孕妇参加丧礼和婚礼,能够防止孕妇受到大喜大悲的刺激,从而保护腹内胎儿的安全。据说,孕妇也不能见产妇,如果孕妇见到产妇和婴儿,对新生儿会有不好的影响。孕妇除了不能参加婚丧礼外,在喧闹的场所,也应主动回避。比如在动土、动梁、商店开张等场合,孕妇也应自觉回避。另外,如果遇到雷雨天气,孕妇则要躲进屋里,手持红布避邪。所有这些禁忌无疑是为了孕妇腹中的胎儿的健康着想,因为任何嘈杂、不安定的社会环境都有可能给胎儿带来危险。

实际上,民间对孕妇的社交活动的诸多禁忌与中国传统信仰观念有关。[6]首先,在传统信仰中,胎儿是由祖先或早亡人灵魂转化而成,这些精灵可能具有特别的潜在危险,所以必须采取各种保护措施。同时胎儿的身份一方面是即将成为本社会的成员,另一方面又尚未正式进入本社会,因此既让人期待,又让人畏惧。其次,在中国传统信仰中,女性是与阴、暗、世俗、污秽等联系在一起,那么作为女性的孕妇自然也就具有潜在的危险,这是对“女人是祸水”观念的扩展。鉴于孕妇对各种神祗具有压胜功能,为了得到神祗保佑,就要禁止女性与一切有神存在的物品或场所接触。而像婚礼、丧礼、祭礼等通常与神事有关,因此孕妇必须避免参与这些活动。

孕期中很多禁忌不仅针对孕妇,有的还针对孕妇的全家人。比如,忌讳在孕妇房中钉钉子,因为钉钉子会伤害胎神,使胎儿四肢不全。忌讳拆堵门窗,这样会使胎儿的眼睛受损,可能会生瞎子。忌讳搬动室内大型物件,这样会冲犯胎神。忌动剪刀、针线,这样可能会生下无耳朵、缺耳朵等残疾婴儿。这些禁忌同样反映了同类感应的思维模式,这些禁忌都是将孕妇的住室和孕妇的子宫看作同类,认为室内的一举一动均可影响到子宫内胎儿的一举一动。另一方面,万物有灵的民俗信仰认为,一旦怀孕就有胎神存在,胎神分布于孕妇住处周围,因此破土动工或搬动家具会触动胎神而使其动怒,并降祸于孕妇及胎儿。

如果说以上禁忌大都没有科学依据,甚至带有迷信色彩的话,那么很多对孕妇的起居要求则具有胎教的意味。妇女在怀孕后,家中长辈就要求她站有站相,坐要有坐相,不能满屁股坐,只能坐屁股尖。又要求孕妇不能生气,情绪不能有大的波动,以免动了胎气,造成胎儿早产。这些要求既是为了分娩顺利的考虑,也有对胎儿早期进行教化的作用。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一向重视胎教。在《大戴礼记·保傅》中云:“胎教之道,书之玉板,藏之金柜,置之宗庙,以为后世戒。”由此可见,古人很早就很重视胎教。在古代,胎教的内容主要是对孕妇日常起居行为的规定,汉代刘向在《列女传》中云:“古者妇人妊子,寝不侧,坐不边,立不跛,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视于邪色,耳不听于淫声,夜则令瞽诵诗书,道正事,如此则生子形容端正,才德必过人矣。”这里明确表达了胎教的目的是为了将来的新生儿“形容端正,才德过人”,这种目标无疑遵循了儒家一贯重视道德品行的传统。关于胎教的成功范例,古代典籍中有很多记载,如汉代贾谊曰:“周后妃妊成王于身,立而不跛,坐而不差,笑而不喧,独处不倨,虽怒不骂,胎教之谓也。”(《新书》卷十)从现代科学角度讲,胎教非常有利于胎儿的发育和未来的成长,孕妇平日如果能够注重日常起居生活和文化修养,起码有助于胎儿身体的发育和孕妇的顺利分娩。

孕妇有了身孕之后,人们免不了根据孕妇的外部特征来判定胎儿的性别。传统的方法有“酸儿辣女”的说法。如果孕妇好吃山楂、酸枣、醋等有酸味食物者宜生男孩;好吃辣椒、葱、蒜、芥末等有辣味食物者宜生女孩。又有“甜双子”的说法,即喜欢吃甜食的宜生双胞胎。人们还常常根据孕妇肚子的形状来判定胎儿性别,孕妇腹部显尖形者,生男;呈圆形者,生女。又有人从孕妇面色皮肤来看,面皮干净的,生女;脸上生花斑者,生男,所以民间有“破小子”之说。这些传统说法未必准确,再加上现代医院运用B超就可以准确判断胎儿性别,所以年轻人对这些传统说法颇不以为然。

3、催生

孕妇经过艰苦的十月怀胎,临近分娩时,娘家人要携带礼物来看望孕妇,这就是“催生”。礼物一般是红糖、挂面、鸡蛋之类,主要用来为孕妇补养身体。孕妇的母亲大都会提前缝制婴儿的衣物,在即将分娩时送到孕妇家中,这也具有催生的意味。

以前,孕妇分娩都是在自己家里,请附近村上的“接生婆”接生,事后给接生婆一定酬劳。由于卫生和医疗条件差,这种接生方式充满了风险,真可谓“生孩子是没底的棺材”。毫不夸张地说,妇女生一次孩子,就好比过一次“鬼门关”。婴儿产下后,接生婆将剪断的脐带用一根长长的白线缠绕起来,放进一只瓦罐中,多数乘夜间深埋在石磨的底边。民间传统认为,埋的不深会使婴儿噎乳和夜间不安,也有的将装胎衣的罐子深埋于路口。民间传说,胎衣经千人踩、万人踏,表示刚生下来的小孩子命贱,长大后可以无病无灾。[7]

在现代社会中,生孩子都是去乡镇或县城的正规医院,家人只要在分娩前,把产妇坐月子的房间收拾好,把新生儿的衣服用品准备好即可。坐月子的房间务必保证房间安静、暖和、不通风。产房门窗必须关好,无论冬夏都要密不通风。不然产妇容易得月子病,婴儿易得月子疯。

二、产期习俗

如果说孕妇在怀孕期间因诸多禁忌而失去往日自由的话,那么在孕妇分娩后的一个月里则更是毫无自由可言。新生儿的诞生对年轻夫妇来说,小家庭增添了一个新成员,这意味着青年夫妇在婚后所承担的传宗接代的使命暂时告一段落,取而代之的是将新生儿养育成人这一更加艰巨的任务。而对于整个家族来说,则意味着后继有人,家族有了新一代,家族中原来的孩子升级为父母亲,原来的父亲母亲荣升为祖父母,原来的祖父母则荣升为曾祖父母。这对于整个家族来说,无疑是非常值得庆贺的事情。无论是在宗法等级森严的旧社会,还是在崇尚小家小户的现代社会,新生命的诞生不仅意味着夫妻二人的生活重心的转变,而且是整个家族的大喜事。在婴儿出生后不久就要举行庆祝仪式,而在整个家庭表达喜庆的同时,孕妇和新生儿则要面临诸多严峻的考验。可以说,在婴儿出生后的一个月里,对家族而言,充满了喜庆,而对产妇和新生儿来说,又充满了风险。

1、添喜

俗话说“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分娩是人生礼仪中关键的一步,是新生命的开端,也是一个家庭新生活的起点,所以家家户户都很重视。在以前,产妇分娩都是请附近的接生婆到家里接生。设在家中的产房有很多禁忌,比如产妇分娩时,不允许人随便出入,特别是男性、儿童、寡妇、未出阁的姑娘家绝对不允许观看。现在产妇都是提前到乡镇、县城的医院等待分娩,医院作为公共场所,过去有关产房的诸多禁忌不可能一一遵从,但是男性不允许进入产房仍是各地医院的通例,作为即将成为父亲的男子即使心急如焚也只能在产房外等候消息。

婴儿的呱呱落地不仅让年轻夫妇欣喜万分,更让两家老年夫妇激动不已。所以婴儿出生俗称“添喜”。自古以来,生老病死就是人生中的大事。在民间,生孩子、结婚、盖房子往往是人生中的三件大事。婴儿历经十月怀胎降临到这个家庭,象征着人丁兴旺、家族繁荣。所以在全国各地,添喜都是必须正式庆祝的事情,不仅自己家人参加庆祝仪式,还要通知所有的新朋好友前来参加,这种前往通知亲朋好友的行为便是“报喜”。

2、报喜

产妇顺利分娩后,主人要通过很多方式向乡党邻里传达喜讯,叫做报喜。报喜既有告诉婴儿性别、表达添丁的喜悦之意,又有防止邪魔侵害、通知举办喜宴日期的作用。在鲁南地区,婴儿出生后,主人就在自家大门上挂红布,俗称“出红子”、或“挂红子”。出红子是用一尺见方的大红布,拴住一角,再用红线穿上栗子、枣和染红的花生等,挂在大门楣上。一般而言,生了男孩,红子就挂在大门左侧,挂红布、栗子、枣的同时,还要挂上柳条做的弓和箭。生了女孩,红子挂在大门右侧,有的不挂弓箭,有的则只挂弓不挂箭。

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出红子”习俗也是如此。比如在苍山县的涌泉村,出红子很有特色:男孩子要用四角缀有铜钱的红布,有的人家还在红布上写上“弄璋之喜”,另外还挂上书本、弓箭,这寓示着孩子长大后文武兼备,富贵荣华,品德如玉。女孩子出红子则用书本、蒜头、红布条,意谓女孩长大后知书达理、擅长计算、会做针线活。[8]必须注意的是,在鲁南地区,如果主家正处于三年守孝期间,那么出红子的布要用淡紫色,而不用大红色。

其实,以悬挂标志物的方式报喜之俗由来已久,《礼记·内则》云:“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三日,始负子,男射女否。”这里说的便是报喜之俗。弧是一种木弓,因为男子常常征战疆场,故以弓作为其符号;帨是一种佩巾,因为女子的主要活动场所是室内,主要负责做家务和相夫教子,故以帨作为其符号。悬挂弓箭报喜的习俗在历史上一直沿用,唐诗《相里使君第七男生日》有曰:“他时干蛊声名著,今日悬弧宴乐甜。”从《礼记》中“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到现代鲁南地区“出红子”可以明显看出中国传统生育礼俗一脉相承的痕迹。出红子实际上表现了人们依据现实社会中的社会角色给予婴儿以某种期待,而这种期待则由传统文化观念所规定。简单地说,出红子的规则是对“男左女右”、“男主外,女主内”等传统观念的沿用。

出红子首先起到报喜的作用,本村的庄邻乡党不必挨家挨户通知,左邻右舍在看到主人家的“红子”后,就能判定婴儿的性别,随后拿着红糖、面条之类前来探望贺喜。其次出红子具有辟邪作用,在民间传统观念中,大红色具有辟邪镇邪的作用。另外,鉴于产妇在坐月子期间有很多禁忌,出红子后,一些不适合出现在产房中的人就会避免因冒失而犯忌。

婴儿出生之时,一般产妇的父母第一时间就能得到信息,但是按照习俗,女婿必须在婴儿出生三天后,专程携带红鸡蛋到岳父家及其亲友报喜。在过去,婴儿出生,家里要染红鸡蛋。要是生男孩,鸡蛋就染成大红色,要是生女孩,鸡蛋就染成粉红色。不过现在,从方便卫生角度考虑,大多数家庭不再买颜料染鸡蛋,而是买印有“喜”字的标签,贴到煮熟的鸡蛋上。但是贴“喜”字鸡蛋仍然习惯地称为“红鸡蛋”。送鸡蛋的个数很有讲究,在鲁南大部分地区,生男孩要送单数,如5个、7个、9个等,生女则送双数,如4个、6个、8个等。红鸡蛋送到亲朋好友家中,不用多问,对方就知道新生儿的性别。

生孩子是家族中的大事,不仅要向活着的人报喜,也要向已亡的列祖列宗报告喜讯。一般在婴儿出生三天时,新生儿的父亲要携带酒食前往祖坟,烧纸磕头,告知家中增添新丁,同时祈求祖先保佑婴儿平安成长。

3、送米糖

亲朋好友在得到喜讯之后,新生命就要迎来人生中的重要礼仪——送米糖。送米糖的日期由新生儿的性别决定,一般是男孩为出生后十二天,女孩为出生后九天。在过去,送米糖的日子一到,大清早,婴儿的姥姥家便准备车马,召集自家的亲戚朋友,带上米、面、糖等礼物去女儿家。如今家家户户都不缺米面,所以亲朋好友以送儿童玩具、衣物、生活用品居多。亲朋好友一到,济济一堂,主家就要设宴招待。宴席间,产妇把婴儿抱出来给客人看看,婴儿的姥姥、舅母、姨母和本族的伯母、婶母、姑母等长辈在看小孩时,要给婴儿数量不等的钱,称“见面钱”。宴会结束后,主家给客人拿上红鸡蛋、馒头,以示谢意。在送米糖过程中,小孩子最为高兴。因为在鲁南地区,所有参加送米糖的小孩子,即宾客带来的小孩子,都能得到主家的回钱,一般是五块、十块。这种回礼一方面是对小孩子的家人表达前来贺喜的谢意,另一方面也是通过散财,祝愿新生儿能像参加宴席的哥哥姐姐那样健康快乐地成长。

参加送米糖的人主要是新生儿的姥姥家,以及沾亲带故的亲戚们。同村或者周边的庄邻则不参加送米糖,他们主要依据“出红子”获知喜讯,在一定时间内买些红糖、鸡蛋、挂面等物品到主家贺喜,主家留下礼物,回赠一定数量的红鸡蛋,表示感谢。

在送米糖时,婴儿的姥姥和舅舅担当非常重要的角色。姥姥一般要专门为婴儿做衣服,过去讲究做百家衣,据说要向一百家住户讨来布头,拼接缝制成衣。民间认为,这样费心讨制的百家衣能够保佑婴儿顺利成长。现在会做衣服的人也不多了,一般都是买婴儿成衣。又据《涌泉村志》载:

婴儿的姥姥要为婴儿配戴“”。为银质椭圆形,一般10-14厘米,6-8厘米,用银项链红丝带穿入锁档中,挂在婴儿脖子上,表示根基永固,健康平安。“”正面以“命百”、“长发其祥”、“后生可畏”等字,背面以“麒麟送子”、“麟趾呈祥”或、虎、寿,取富吉祥、龙腾之意。同婴儿的舅父要为婴儿。剪头时婴儿要由奶奶抱着,舅父从婴儿头上剪下一小撮胎毛(大多只是象征性的),一小撮狗毛或猫毛混合在一起,挂在婴儿的床上,俗“好活”。有的把剪下胎毛装入小布袋婴儿衣上。民间认为如血余,血之本,佩戴在身,不敢毁,也有孝之含[9]

其实,在孕妇怀孕至分娩后的各种仪式中,婴儿的姥姥和舅舅都明显担当着一种特殊角色,比如,在孕妇即将分娩时,母亲要送催生礼。分娩后,女婿需首先向岳父母报告喜讯。在送米糖时,婴儿的姥姥家需要送米、面、小孩衣物等日用品。所有这些都与民间流传的“娘亲舅大”的俗语一致。在生育礼俗中,姥姥和舅舅的特殊地位是原始母系社会遗留下来的痕迹。“人类由群婚、对偶婚,然后才发展到一夫一妻制的。在行妻方居的对偶婚阶段,父亲并非本氏族成员,所生子女属于母亲的氏族,这个氏族的男性权威常常是小孩的舅舅。在后代的生育习俗中,这种舅家为大、舅家为婴儿准备一切的习俗正是远古社会的习俗的遗留。”[10]

4、坐月子

如果说孕妇在孕期中的禁忌主要是针对孕妇本人的,那么产期、产后禁忌就是全面的,不仅针对孕妇本人,还针对外人,尤其是针对男子。不过这些产后禁忌都是从保护产妇及幼婴角度考虑的,传统认为此时的幼婴灵魂尚不稳定,最易丢魂而导致夭折。孙思邈在《千金方·产难论》中云:“产妇虽是秽恶,然将痛之时及未产已产,并不得令死丧污秽家人来视之,则生难,若已产者则伤儿也,凡欲产时特忌多人瞻视。”[11]在新生儿出生后,主家要出红子,在报喜的同时也有禁止外人闯入产房的意思。

按照民间传统,产妇在分娩后,三日不下床,一个月不能出屋门或者大门,俗称“坐月子”。这是孕妇分娩后调养身体,哺育新生儿的重要阶段。在月子里,产妇及其家人有很多禁忌。比如产妇必须用头巾蒙上头,怕吹风。产妇不能出屋走动,不能使用冷水,不能吃生冷食物。产妇的房间称“暗房”,产妇被称为“红人”。暗房要求密不通风,即使三伏天也是如此。如果产妇不幸着了风、凉,容易得“月子病”,不好治愈。暗房不欢迎陌生男性进入,禁止穿孝者、寡妇等不吉利的人进入。由于坐月子必须保持安静,所以主家门前甚至周边的街道都很忌讳喧闹。

产妇在饮食上以小米饭、小米粥、鸡蛋、面条、红糖等为主,为了保证奶水充足,产妇还要经常喝鸡汤、鲫鱼汤、猪蹄汤等易催奶的汤汁。按照民间说法,产妇的食物里不能放盐,否则奶水质量不好,对婴儿不利。实际上,现代产妇很少能忍受无滋无味的饭菜,所以一般允许少加盐,使其稍有滋味。产妇忌吃豆制品,以免“叉奶”。

产妇在分娩三天后,下床后要谢生神,主家要烧纸磕头,感谢床神、门神、井神、灶神等。产妇在月子里禁止随便上街串门,民间认为产妇不洁净,让人晦气。所以产妇只能蜗居在家,悉心照顾婴儿,等待自己恢复元气。

5、铰头

婴儿在月子里第一次理发,称“铰头”。涌泉村是在送米糖时,由舅舅持剪刀为新生儿象征性地铰头。在鲁南地区,有的地方是在满月时举行铰头仪式,有的地方是在小孩出生后第二十四天铰头。届时,主人在家备上香案,请邻居三个年轻姑娘,手持剪刀在小孩头上比划着铰三下,接着由小孩的母亲再铰,口中念“七铰伶俐八铰乖,二十四天铰秀才”。

铰头的时间虽然各地有所差别,但是这一仪式一直存在。铰头是自古流行的一种接纳新生儿的仪式,据《礼记·内则》载:“三月之末,择日剪发为髻,男角女羁,否则男左女右。”可见,按照《礼记》,古代一般是在婴儿三个月时,选一吉日为新生儿剪发,做发型。然后由产妇抱着婴儿去拜见婴儿的父亲。

6、满月

婴儿出生一个月后,产妇可以结束坐月子的枯燥生活,这对于全家都是值得庆祝的事情。在很多地方的民俗中,满月要置办满月酒,邀请亲朋好友前来庆祝。比如,在涌泉村,婴儿满月,主人家置办满月酒,亲朋好友都要前来庆贺,有封喜礼的,有给婴儿买衣服的,称“喝满月酒”。[12]但在鲁南的一些地方,满月没有公开宴请的习俗。在满月这天,主人通常做一锅小米饭,当地称为“粘粥”、或“小米粘粥”(当地称大米做的米饭为“大米粘粥”),盛入碗中,送给本村年长的邻居,请他们吃“粘粥”。当地习惯在小米饭上加红糖一起吃。

在满月这天,婴儿的姥姥要给婴儿做新衣服,比如“狗头帽”、“风帽”、“虎头鞋”,有的还要送手镯、脚镯。在婴儿满月后,婴儿的姥姥要把母子俩接去住一段时间,俗称“移尿(鲁南方言读作suī)窝”,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婴儿适应一下姥姥家的环境。据《涌泉村志》载,产妇这次回娘家可以住上十天乃至一个月。一来可以与娘家的姊妹、嫂子或弟媳交流养儿育女的艰辛和喜悦;二来可以让父母与婆家共同分担照顾产妇和婴儿的义务。当新生婴儿刚进姥姥家时,姥姥要用火叉轻轻在婴儿身上打两下,意谓婴儿身体健康不生病。[13]

三、养育习俗

满月之后,产妇和婴儿就可以解除月子里的很多禁忌,正式融入家庭和社会生活。婴儿在满月之后还有两次重要的仪式要举行,就是百日和周岁。在鲁南地区,过百日和过周岁抓周都是由本家族内部成员以及婴儿姥姥家的人员参加,一般不公开举行大规模宴请。

1、过百日

婴儿出生一百天后,全家要举行庆贺,这就是“过百日”,古称“百晬”,后讹传为百岁,故而也叫“过百岁”。据《涌泉村志》载,在婴儿过百日时,婴儿的姥姥或舅母要为婴儿做马褂和百日裤,俗称“穿百日裤”。旧时的马褂上前后缝制红月亮,前面绣上“长命富贵”,后面绣上“交天大赦”,颜色用一黄二绿三青搭配。百日裤是向左邻右舍索取的各色各样布块,剪成三角形或其它形状拼做而成,虽不一定有一百块,但敛布家数越多越好。民间认为,婴儿穿百家衣可以托福百家,消灾躲难。这一天,要吃面条,意谓小孩子长命百岁。[14]

2、抓周

婴儿出生满一年,古称“周晬”,现称周岁,俗称“一生日”、“过生日”。周岁这天不仅要全家庆贺,而且还要举行抓周仪式。抓周,亦称试儿、试周。全国各地的基本情况大体相同,即在筛子里、筐子里、桌子上摆上各种具有象征意义的物品,任婴儿随意抓取。看婴儿先抓之物来占卜未来,预测婴儿长大后的性情、兴趣或职业。在放置所抓物品时,人们通常会按照传统观念预先设定社会角色的性别差异,比如男孩通常放秤、书、算盘、钱币、账本、玩具、馒头等,女孩子则放锅铲、勺子、剪子、尺子、算盘、化妆品、馒头等。如果首先抓到馒头,则认为长大没出息,只知道吃。如果抓到书,则认为将来能知书达礼,考上大学。如果抓到算盘、称等则认为将来能经商,做生意,等等。

抓周这种具有占卜意味的仪式最早见于南北朝时期,据《颜氏家训·风操》云:“江南风俗,儿生一期(即周岁),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愚智,名之为试儿。亲表聚集,致燕享。”[15]在宋代吴自牧的《梦粱录·育子》中也记载了唐宋时期的抓周习俗:“至来岁得周,名曰‘周晬’,其家罗列锦席于中堂,烧香炳烛,顿果儿饮食,乃父祖诰敕,金银七宝玩具,文房书籍,道释经卷,秤尺刀剪,升斗戥子,彩缎花朵,官楮钱陌,女工针线,应用物件,并儿戏物,却置得周小儿于中座,观其先拈者何物,以为佳谶,谓之‘拈周试晬’,其日诸亲馈送,开筵以待亲朋。”[16]可见,古代抓周仪式通常是在庆祝周岁的宴席上举行,其寓意是通过婴儿对当时社会职业的象征物——如书籍代表文人、印代表官吏、弓矢代表武士、升斗代表商人——的随意抓取,来预测婴儿将来的职业。抓周一方面能够预测婴儿将来的前途——主要是长大后所从事的职业,另一方面通过在大庭广众之下抓周,希望婴儿能够尽早融入社会,从这个角度说,抓周也具有社会认同的意义。

在周岁这一天,民间还有为婴儿剃头(理发)的习俗。如果男婴被算命先生算着“命贵”,不易养活,则需在后脑勺上留一小辫,扮成“假丫头”,据说如此就可躲灾。这个小辫子要留到12岁时才能剃掉。[17]如今这种男扮女装以躲灾的习俗已经消失。

3、养育习俗

孩子在会走之前,一般需要准备摇篮之类的器物供婴儿使用。在过去,苍山县有用高粱秸篾编织的小儿卧具,俗称“席窝窝”、“窝窝”,小孩起坐其中,名为“坐窝窝”,也有用柳条编“窝窝”的。[18]如今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各样的婴儿车进入普通家庭,取代了传统摇篮的功能。

由于婴儿自身表达、沟通能力有限,在生长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很多让医生也无能为力的现象,比如体弱多病、容易哭闹、该会走路了还不会走路、该说话了还不会说话等,面对这些难题,民间常常有一些应对的土办法。从这些解决办法中,我们不仅可以了解民间的养育习俗,而且能够了解当地民众的民俗信仰。据《涌泉村志》载,鲁南当地还有以下传统养育习俗[19]

锁关 如果婴儿体弱多病,为祛病消灾,就要给婴儿拜干爹、干娘,由干爹、干娘给打制银锁或项圈一个,套在婴儿的脖子上,旧俗认为这样可以“锁”住病孩,不使其“跑(死)掉”,俗称“锁关”。待到小孩长到12岁时,再请其干爹、干娘为小孩取下银锁或项圈,称“开锁子”。俗传这锁一开,婴儿命中的难关即可消除,通身无病,健康长寿。

割脚绊 当婴儿周岁后还不会走路时,民间有“割脚绊”之俗。民间认为,婴儿两腿之间有一根看不见的线索,叫“脚绊”,满周岁后的婴儿按正常情况已会走路,如果还不会走,则为“脚绊”未除。婴儿父母则要择日让其站在门槛上,用一根绳子放在其胯下,割时不要让孩子注意,暗中用剪刀把绳子剪断,并让婴儿吃一个鸡蛋,谓之“斩绕脚绊”。据传,此法可使周岁后不会走路的婴儿走路。

送夜哭郎 婴儿在夜间经常啼哭,旧时民间有送夜哭郎的习俗。其方法是:用红或绿纸一张,上写“天苍苍,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过路君子读一遍,一觉睡到大天亮。”乘傍晚贴在街巷口行人较多,容易引人注目的地方。传说,夜行人读一读,可带走婴儿的夜间不安或惊吓,止住夜啼。

招魂 俗称“叫魂”。婴儿受到惊吓后,啼哭不止,萎靡不振,家人便认为婴儿的魂被吓掉了,必须把魂叫回来,婴儿才能安宁。一般由其父母抱着婴儿从家中到受惊吓的地方或路口烧烧纸,之后返回途中,一个人在前面连续不停地喊着“某某回家啦!”后面一人应声:“回来了!”直到家中的水缸边,再拉拉婴儿的耳朵,轻声喊几声婴儿的名字,就把婴儿吓掉魂喊回来了。此之谓“收吓”,亦称为“招魂”。

以上习俗是广大民众在医疗条件差的条件下,采取的无奈之举。如今,婴儿如果体弱多病、喜欢哭闹等,家长首先考虑去看医生,找出病源,对症下药。但是如果医院无法解决现有的问题,抱着“有病乱投医”的态度,家长仍有可能采取“锁关”、“招魂”等方式解决难题。这些民俗不能简单地视为迷信而强令禁止,实际上这些民俗从侧面反映出传统的民间信仰。比如“割脚绊”向我们展示了同类感应的传统思维模式,“招魂”、“叫魂”则表明了民间对灵魂的传统看法。

4、认干亲

认干亲就是拜义父母,俗称“拜干娘”。婴儿时期认干亲有两个原因:一是婴儿一降生,经阴阳先生算命,断定这个孩子的命相不好,长大必克父母,破解办法往往是让孩子认干亲以转移命相,这样自己家中才能和顺。一是孩子娇贵,怕不好养,或者家中曾有孩子夭折的经历,故而借认干亲来保住这个孩子。在鲁南地区有一种说法,认干娘要找姓猪、马、羊(音同即可)的人家,俗称“三蹄”。据说大多数人家不愿做干娘,认为这样会对自己亲生儿女有妨碍。一旦认了干亲,就有了母子情意,平时就像对待亲生父母一样。除认异姓人为干亲外,民间也有认石头、大树等具有灵性的自然物为干亲的,但这种认亲形式如今已不多见。

小孩认干娘干爹主要由亲身父母做主,找合适的人家,认下干亲,保佑孩子平安健康地成长。除此之外,又有拜干兄弟、干姊妹的形式,这也是一种认干亲形式。这种认亲形式一般是青年人自主决定,但也要通过双方家庭的认同接受之后,方能成为真正的干兄弟、干姊妹。其实这就是小说中常说的“结拜”、“拜把子”。结拜通常是异姓好友之间的认亲形式,结拜之后,双方互相以兄弟姊妹相称,双方家人也如至亲往来,称呼如同家人,两家互为“干亲”。

无论认干爹干娘,还是拜干兄弟、干姊妹,在以前都要举行神圣庄严的仪式,焚香祭祀、跪拜磕头、写正式文书、签字画押是必要步骤。在如今多元化的时代里,许多仪式都已简化,认干亲也不例外。

5、家庭教育

直到20世纪末,农村的大多数学前儿童(7周岁以前)一般由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看管,或者跟随父母下地。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以及爷爷奶奶的言传身教就显得非常重要,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可笼统分为“有家教”和“没家教”两种。那种老实、规矩、讲道理的父母调教出来的孩子一般也很本分,而那些蛮不讲理、爱贪小便宜、自身不规矩的家长一般无法调教出老实本分的孩子。在当时条件下,农村孩子接受文化教育的时间相对较晚,一般都在走进小学课堂时,才接触到读书认字,而城里的孩子则在三四岁时就可以进入幼儿园读书认字了。不过接受学校教育较晚的农村小孩也有优势:由于他们都是在田野中度过了无忧无虑的童年,所以对田野的农作物、花鸟鱼虫、田间劳作等都很熟悉,对父母那辈人的生活方式非常了解,与父母之间的感情基础较为深厚。

进入21世纪以来,幼儿园、托儿所等幼儿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乡镇上、村庄里。有很多幼教机构是私人开设,主要替无暇照顾孩子的家长照看孩子。在这里,小孩子的主要时间用于做游戏、培养学习兴趣,同时也学一点语文、数学、英语、唱歌、跳舞等。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接触文化知识较早,并且较早地被纳入了现代教育体制之中,但与自己父母多少有些隔膜。幼儿教师的日常教育基本取代了父母的言传身教,而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如何不得而知。无论如何,现代教育体制决定了当前幼儿教育的质量水准根本无法与从前的家庭教育相比较。

6、拜师

中国传统一向对教育非常重视,从先秦时期,就有长远的人生教育规划。据《礼记·内则》云:“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上般下革)革,女(上般下革)丝。六年,教之数与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大门户及即席饮食,必后长者,始教之让。九年,教之数日。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衣不帛襦袴,礼帅初,朝夕学幼仪,请肄简、谅。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二十而冠,始学礼。”与现代教育相比,古代教育自孩童时期便有长远规划,目标是培养“成人”,即培养品行端正、德才兼备的人才。而现代教育体制下的小学、中学乃至大学基本都是在重复教授过时的科学文化知识,无论是家长还是教师所预期的大都是以学习谋生的技艺为最高目标。

依照古礼,儿童在十岁时拜师求学,不论是进私塾,还是入庠序等官办学府,都要行拜师礼。先秦时期,初次拜见老师是以“束脩”(即十条干肉)作为礼物,同时要举行相应的拜见礼节,以表达敬意。后来,儿童求学的年龄大多提前到七八岁,给老师的见面礼也不再限于干肉,但拜师的仪式则一直延续下来,只不过根据儿童家庭的地位及经济状况,仪式有繁简之别。传统拜师礼反映了传统社会对教师职业的尊重,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古代许多家训、家诫中都强调要尊敬老师,视师如父,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所谓“不敬先生,天诛地灭”。可惜的是,在现代社会中,传统的师徒情谊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已经完全变质,几乎成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买卖行为。

现代法律规定,每个未成年人都有接受学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儿童到了入学年龄,必须到学校接受教育。作为履行义务和权利的受教育者不必行拜师礼。学生进入学校学习只是交学费“买入”知识,老师只是领工资“贩卖”知识。学生和老师俨然成为市场经济的买卖双方,而知识则是买卖的商品。这种教育体制下的师生关系与传统师徒关系绝不能相提并论。

在现代社会中,除了学校中拜师礼的缺失,在各行业中的拜师礼也不容乐观。按照以前的传统,一个人如果想拜师傅学一门手艺,比如木匠、石匠、修车等技术,必须举行正式的拜师礼。即徒弟要行磕头礼,教师和家长双方要立下文书,在红纸上写下师傅和徒弟的责任,师傅和徒弟各保留一份。拜过师傅之后,遵从“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古训,徒弟对师傅毕恭毕敬,像对待自己的父亲一样。而在现代社会中,各行业内部的拜师仪式也简化了,只要师傅同意收徒,就可以入门。学徒期间,逢年过节,徒弟给师傅送点礼物表达一下感恩之情。如果徒弟是交学费的,可能过节礼物也免了。一旦学成出师,独立创业,关系好的师徒在逢年过节会保持往来,关系一般的可能形同陌路。这种师徒关系遵循了市场经济中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即买卖自由,交易一旦结束,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动终止。在这种师徒关系中,中华民族尊师重道的传统完全被破坏了,这是非常不幸的。就目前的情况看,要想恢复尊师重道的传统,重拾师道尊严,任重而道远。



[1]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页。

[2] 张文强:《涌泉村志》,中国文化出版社,2008年版,第191页。

[3] 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山东省志·民俗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7月版,第262页。

[4] 转引自郭振华:《中国古代人生礼俗文化》,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1页。

[5] 转引自郭振华:《中国古代人生礼俗文化》,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1页。

[6] 郭振华:《中国古代人生礼俗文化》,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334页。

[7] 张文强:《涌泉村志》,中国文化出版社,200810月版,187188页。

[8] 张文强:《涌泉村志》,中国文化出版社,200810月版,188页。

[9] 张文强:《涌泉村志》,中国文化出版社,200810月版,189页。

[10] 郭振华:《中国古代人生礼俗文化》,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4950页。

[11] 转引自郭振华:《中国古代人生礼俗文化》,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5页。

[12] 张文强:《涌泉村志》,中国文化出版社,200810月版,189页。

[13] 张文强:《涌泉村志》,中国文化出版社,200810月版,189190页。

[14] 张文强:《涌泉村志》,中国文化出版社,200810月版,190页。

[15] 转引自郭振华:《中国古代人生礼俗文化》,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51页。

[16] 转引自郭振华:《中国古代人生礼俗文化》,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51页。

[17] 张文强:《涌泉村志》,中国文化出版社,200810月版,190191页。

[18] 山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山东省志·民俗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7月版,第283页。

[19] 张文强:《涌泉村志》,中国文化出版社,200810月版,191192页。


 山东省沂蒙文化研究会 © 2020-2021 All Rights Reserved!任何转载须经本会书面授权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2号 邮编:250004  

qq群:176696276 

 

鲁ICP备1400815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