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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程

关于《山东省沂蒙文化研究会章程》的说明

时间:2014-6-15 0:55:30  作者:刘 德 龙  来源:  查看:2263  评论:0

关于《山东省沂蒙文化研究会章程》的说明

刘 德 龙

 

各位代表:

    根据分工,筹委会委托我对山东省沂蒙文化研究会的章程草案做一个简要说明。

大家都知道,规范、明晰、实事求是、内容完备而又简明扼要的章程,是任何一个学会、一个社团赖以生存于社会,并凝聚学会全体人员力量,顺利开展各项活动,赢得社会广泛认可,保障学会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也是规范这个学会或社团基本属性、业务范围、运作方式,加强学会自身建设的纲领性依据。

为此,本学会从酝酿之初,就根据我们这个学会业务职能范围的需要,依照社会团体管理机关省民政厅和人文社科类社团业务指导部门省社科联的要求,由各个发起单位和召集人员着手起草章程,并随着学会筹备工作的深入,反复对章程草稿进行充实、完善、修改、调整,形成了现在这个《山东省沂蒙文化研究会章程(草案)》。这个章程草案共设定总则、业务范围、会员、组织架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附则等,共八章四十七条内容。

在这八章四十七条中,既包含了社会团体管理机关省民政厅和人文社科类社团业务指导部门省社科联规定的刚性要求,也写入了根据本会实际拟定的有关规定、相应阐释。我们认为,这个章程草案相对比较完善,基本适应本学会开展各项活动和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

但是,由于起草人员的眼界和水平所限,这个章程草案可能还存在不完善、不全面、不合适的方面,还有需要充实和提升的内容。希望与会代表共同认真审议,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谢谢!

 

201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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