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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

山东省临沂市洗砚池晋墓墓主考

时间:2014-6-18 20:20:32  作者:未知  来源:临沂博物馆网  查看:3664  评论:0
    洗砚池墓葬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市区王羲之故居公园东北部,是2003年4月扩建公园时发现的。共发掘2座大型晋代砖室墓,出土精美随葬品250多件,被评为200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1号墓葬为双室墓,保存完整,未被盗掘,为山东晋代墓葬中所仅见。2号墓位于1号墓西部约30米,虽然被盗,但墓室结构完整,是目前山东地区发掘的规模最大的单室墓葬。结合文献记载,认为墓葬是琅琊王司马氏家族墓,其中1号墓东室墓主应是1岁左右“未逾年薨”的琅琊哀王“安国”和两岁薨的琅琊悼王“焕”,西墓室墓主应为焕的妃。
    墓室结构为王制
    1号墓和2号墓均是大砖发券的墓室,墓室前建有甬道,两侧砌有砖垛,向南有墓道延伸。墓室气势宏大,无疑为王制。
  《春秋左传集解》:“晋侯朝王,王享醴,命之宥,请隧,弗许,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恶也。”阙地通路曰隧,王之葬礼也,诸侯皆悬柩下葬。据俞伟超先生的研究,这种制度深刻影响到汉、晋时期的诸侯王墓制(牟永杭《绍兴306号越墓刍议》1984年1月《文物》第1期)。1号墓前为红色活动面,“说文曰:墀塗地也。礼记曰:天子赤墀。汉书典职曰:以丹漆地,故曰丹墀。汉书有白玉墀,又曰曲阳侯王根……作赤墀青……司隶京兆奏根负钺谢罪”(《太平御览》P899)。又案礼记:“国君之葬棺槨之间容柷,大夫容壶,士容甒。以壶甒为差,则柷财大于壶明矣,槨周于棺,槨不慎大也。”
    从前文可见,能容下像“柷”这种乐器的槨室就为国君超之葬。此证足以说明羲之故居中所出“1、2”号墓如此之大的墓室为郡国王墓无疑了。
    墓葬为晋代司马氏家族墓
    在两晋时期属于王墓的只有司马氏封于琅琊国是有据可考的。
  《晋书》记载晋武帝司马炎(265年)即位始封琅琊国至东晋太兴三年(320年),而后迁至今南京北“白下”,侨置琅琊郡。
    泰始元年(265年)始封司马伦为琅琊王,至咸宁三年(277年)又改封为赵王(宣帝司马懿第九子),死于八王之乱,不葬临沂。
    咸宁三年(277年)又改封为司马伷为琅琊王(宣帝司马懿第五子)。太康四年(283年)琅琊王伷死(57岁),子司马觐嗣爵。太熙元年(290年)琅琊王觐死(35岁),子司马睿嗣爵(15~42岁)直至(317年)司马睿即东晋元帝位。建武元年(317年)三月封王子裒为琅琊王,十月裒死年(18岁),其子安国立,未逾年薨。太兴元年(318年)12月封王子焕为琅琊王,俄而薨(2岁)。
  《晋书》记载:“……伷太康四年薨,时年五十七岁。临终表求葬母太妃陵次,……帝许之。”故不葬今临沂。
    司马觐太熙元年薨,时年35岁,应葬入琅琊国司马氏之墓地,今临沂。为此墓地族长。
    司马觐之妃夏侯氏“永嘉元年薨于江左,葬于琅琊”,即今临沂。
司马睿后为东晋元帝“永昌元年(322年)死,太宁元年(323年)葬于建平陵”,今南京地。
  “裒……建武年薨,年十八……及妃山氏薨,袝葬……”应葬入琅琊国司马氏之墓地,今临沂。
  “子哀王安国立,未逾年薨”,哀王‘安国’继承了父‘裒’的王位。尽管安国嗣爵未逾年薨,也是琅琊国一王,无疑应葬于琅琊国,今临沂。
  “及焕疾笃,帝为之徹膳,乃下诏封为琅琊王,嗣恭王後。俄而薨,年两岁。”应葬入琅琊国司马氏之墓地,今临沂。
    总之,可以推定此处是晋司马氏家族的墓地,葬入今临沂的有:(1)司马觐和妃夏侯氏,(2)司马裒和其妃山氏,(3)司马焕与司马安国。至于墓葬出土漆器上“王”、“李”诸氏皆为作器者的姓名,晋令曰:欲作漆器物卖者各先移主吏者名乃得作,皆当淳著布骨,器成以朱题年月姓名。
    1号墓东室墓主应是琅琊哀王“安国”和琅琊悼王“焕”
    1号墓分为东、西墓室,其中西室棺内葬一人,骨架保存较好,棺内随葬有铁刀、弩机,发掘时金钏、金指环仍套在上肢骨和手指骨上,金笄和金簪仍插在头发上(头发尚存)。东室埋葬二人,木棺内各有一具尸骨,都有随葬的金钏、小铜铃、串珠等器物。
    综前文所述,司马氏家族墓地诸王,就其身份和年龄推定,1号墓东室墓主应是1岁左右“未逾年薨”的琅琊哀王“安国”和2岁薨的琅琊悼王“焕”。焕为1号墓东室墓主是可信的。《晋书》记载,琅琊国右常侍会稽孙霄上书谏曰:“始则营草宫于山陵,迁神柩于墓侧,又非典也。”前面讲的“非典”是“凶门柏历”。这里讲的“非典”之事是将不同辈分的两个小王“安国和焕”并同焕的妃子埋葬在一起。
  1号墓西墓室墓主 应为琅琊悼王“焕”的妃
    葬在1号墓西室,骨架保存较好,两双金钏,数枚金指环仍套在肢骨和指骨上,金笄和金簪仍插在头发上,不难看出是以“成人之礼”葬之。《太平御览》:“引东宫旧事曰皇太子纳妃有金钏两双。”西室女孩两双金钏无疑是妃的身份。关于指环更是成婚之信物,《中国社会史料丛钞》记载:“南史后妃传,曰武帝镇樊城尝登楼以望,见汉滨五彩如龙,下有女子擘絖则贵嫔也,帝赠以金指环纳之。”《太平御览》:“西戎传曰大宛国人深目多鬓娶妇人以金同心指环为聘。”“外国杂俗曰:诸问妇许婚下金同心指环保同心不改。”“胡俗传曰,始结婚姻相然许便下金同心指环。”晋朝妇女随葬兵器是有据可考的,《晋书》“惠帝元康中妇人有五兵佩”。以上所书说明西墓室之女孩为焕妃无疑。
    按礼,葬王焕可以“及墓即窆(埋)如此则柩不宿于墓上。”但元帝为焕“加以成人之礼”,葬妃于西室,又将不满1岁的琅琊王安国与其叔,2岁的王焕同室而葬(这3个人不可能同时死去)。
    余 语
    2号墓早于1号墓,封土高大。按当时的葬俗,根据对人骨架的初步鉴定,2号墓位置应是司马觐和夏侯妃合葬墓。司马觐葬于太熙元年(290年),西晋王朝正是稳定时间,建如此规模宏大的墓葬是在情理之中的。到了东晋初年司马睿将他的儿(焕)及安国等葬在司马觐大墓之东(1号墓),则封土不会高于2号大墓。
    如此突出的封土,所以多次被盗。1号墓在2号墓大封土的蔽护下幸存了下来。
    司马裒和山氏合葬墓应在附近,有待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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